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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发布游船安全管理办法:需备安全管理员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赵颖慧 编辑:杨清 2015-05-04 09: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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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橘子洲水上旅游客运平台,一艘游船出发。图/记者辜鹏博

(5月3日,橘子洲水上旅游客运平台,一艘游船出发。图/记者辜鹏博)

  红网长沙5月4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赵颖慧)5月初,橘子洲头终于迎来第一个水上旅游客运平台,四家经营游船的公司临时停靠,招揽游客。从事旅游船舶营运,需要哪些条件呢?
  
  近日,长沙市政府发布了《长沙市旅游船舶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出旅游船舶经营人、从事营运的游船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并明确了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取缔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揽客乘船的行为。《办法》自4月29日起施行。
  
  环保船舶污水禁止直接排放
  
  根据《办法》,什么样的游船可以从事营运?首先,船舶需要取得几大“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营业运输证”等。
  
  其中“船舶国籍证书”需在海事管理机构办理。长沙海事坚持“必要环节必不可少,其他环节一律省掉”原则,船舶国籍证书核发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
  
  其次,在旅游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污染物应当按相关规定处理,禁止直接向水域排放。
  
  安全游船要配备安全管理员
  
  船舶准备好后,经营人要做些什么,需要满足哪些要求?“安全”二字被反复提及,是重中之重。
  
  根据《办法》,旅游船舶经营人要配备安全管理员、应急救助设施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作好记录。与此同时,经营人还需制定乘客安全须知,并张贴于经营场所和旅游船舶明显位置。经营人还需为经营管理的旅游船舶办理有关证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等。在经营过程中,经营人、船员及工作人员应该“宣传安全乘船知识,禁止乘客在非载客区域停留或集中在船舶一舷。”
  
  《办法》还要求“旅游船舶应当在具有合法资质的旅游客运停靠点上下乘客。”随着橘子洲码头试运营,船舶可在试运营期间免费停靠。
  
  [职责明确]
  
  11部门管安全,城管取缔违规揽客
  
  橘子洲周边的游船乱象,曾让各个管理部门很伤脑筋。今年3月,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橘子洲景区中队中队长谢涵曾向潇湘晨报记者介绍,《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目前并没有针对游船客运行为的约束,因此他们不能依法取缔这类违规行为。
  
  《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取缔在城市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揽客乘船的行为,强制拆除擅自搭设供游客上下船的楼梯、跳板。”
  
  根据《办法》,对于旅游船舶安全的管理,至少涉及11个部门,分别是交通运输部门、海事(海航)管理机构、安监部门、旅游部门、城管执法部门、环保部门、水务部门、渔业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公园、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水域的主管单位等。
  
  以上11个部门从船舶登记、运营、环保等不同方面进行管理,规范营运秩序,保障乘客、船员和旅游船舶安全,促进水上旅游业健康发展。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赵颖慧

编辑: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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