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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紫龙湾被指欺诈消费者 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来源:红网 作者:杨烊 编辑:杨清 2015-01-26 13:52:5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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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投诉及热议:  
  紫龙湾温泉度假区商业欺诈VIP总是“没房”  
  
“VIP”卡陷井重重,你陷进去了多少?  
  
一个忽悠电话管一年!揭开紫龙湾温泉度假区商业欺诈真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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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紫龙湾钻石vip卡全套样本 景区提供

(紫龙湾钻石VIP卡全套样本 景区提供)

图二:谢先生提供的推销者名片及会员卡

(谢先生提供的推销者名片及会员卡)

网友谢先生出示的购买票据

(网友谢先生出示的购买票据)

会员卡附赠礼券明细。网友屡屡不能预约成功的客房礼券中,标识“提前3天预定”与“最终解释权”

(会员卡附赠礼券明细。网友屡屡不能预约成功的客房礼券中,标识“提前3天预定”与“最终解释权”)

  一张会员卡,1999元年费,享受各类消费折扣及协议价之余,还附赠门市价总价7669元的礼券一套,你动心吗?当手持“与众不同、彰显尊贵的钻石卡”,直至卡片过期作废,都屡屡预约不到消费,你作何想?
  
  宁乡灰汤紫龙湾温泉旅游度假区涉嫌商业欺诈——近日,韶山的谢先生和浏阳的杨先生两位“VIP”先后在红网发表图文激烈控诉。
  
  目前,宁乡县偕乐桥工商所已对“紫龙湾钻石VIP卡”事件立案调查。
  
  时刻新闻记者 杨烊 长沙报道
  
  “vip”控诉:景区虚假宣传、商业欺诈
  
  “为了不使更多人上当,我决心曝光这一群吸血鬼的不齿行径。”谢先生,常年在韶山经营一家企业。近日,他在红网发布《紫龙湾温泉度假区商业欺诈VIP总是“没房”》的投诉,讲述自己的“伤心”经历——
  
  2012年,谢先生经电话推销购买了一张紫龙湾钻石VIP卡,在一年的有效期内,所持赠券并未用完。2013年,自称钻石贵宾俱乐部总监的紫龙湾工作人员刘翔致电,承诺VIP卡无时限,2012年的卡也可继续使用。谢先生再次购买。
  
  2013年11月、2014年3月,谢先生两次提前致电紫龙湾办理住宿,皆得到无房的回复,无奈取消行程。2014年7月,按照卡片注明与商家回复,此卡作废。
  
  与谢先生有着相同经历的,还有浏阳的企业家杨先生,他讲述道:2012年购卡,数次预定无果,商家协议另加200元将卡片有效期延期至2014年3月。两年间,杨先生仅使用过一次会员卡赠券,“还是打电话磨了很久。”
  
  再也不去紫龙湾了,忽悠、恶劣——两位“VIP”都对记者吐露相似心声。
  
  紫龙湾回应:客户反映事实片面
  
  23日,就网友投诉,记者走访紫龙湾温泉旅游度假区,景区副总经理吴海林出面回应。
  
  “网上的投诉我们看了,我们觉得有些片面。”吴海林介绍,紫龙湾景区共210间客房,旺季的时候确实一房难求,“有房就给,没房也没办法。”
  
  吴海林指出谢先生对“优先”一词存在误会,手册明确写明“优先办理入住及退房手续。我们不存在刻意回避客户,确实没房。”
  
  而负责营销紫龙湾钻石VIP卡的部门已于2013年撤销,“我们是合作关系,不是直属部门。”
  
  吴海林表示,根据契约精神,会员卡到期就是约定截止。但“为了感谢网友对紫龙湾的关注,两位投诉网友日后可出示本人会员卡,在会员卡折扣上再给予一定让利。”
  
  工商部门:已对紫龙湾立案调查
  
  在看到谢先生在红网的投诉后,浏阳的杨先生跟随发帖后向12315投诉,宁乡县偕乐桥工商所介入。
  
  宁乡县偕乐桥工商所灰汤监管组组长丁宁介绍,工商所已对紫龙湾钻石卡VIP卡事件立案,“最终解释权是不能出现在VIP卡上的,属于霸王条款;第二,我们翻看了相关法律,记名卡不能限定时间,不记名卡它的法定时间是三年;制作、策划这个活动的第三方机构我们也在了解。”
  
  丁宁介绍,紫龙湾具体的处理结果,还待调查,立案到结案一般最长3个月。
  
  律师意见:商家有违公平;消费者须亮眼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俊男认为,就目前看,网友认为的虚假宣传及商业欺诈,都缺乏有效证据。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商家恶意回避消费请求,则构成欺诈。
  
  “灰汤温泉景区或许的确存在客房紧俏的情况,虽然法律上并未对这种客观情况引起的纠纷有明确责任划分,但我认为景区违背了公平性原则。”陈俊男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景区应该在销售会员卡前就进行情况说明,并且对有损失的消费者主动进行延期等补偿协调。
  
  同时,陈俊男也提醒消费者,在消费之前要睁亮眼睛看清条款,一旦出现口头承诺和书面承诺不一致的情况,就及时对书面承诺进行更改,同时注意取证。对商家的各方面情况,也应先进行详尽考量。

来源:红网

作者:杨烊

编辑: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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