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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法管理 促进乡村振兴

来源:红网 作者:周磊 编辑:戴科 2023-09-08 15: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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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综合性、全面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走乡村振兴之路,离不开法治保障。2021年6月1日,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填补了我国乡村振兴领域的立法空白,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迈入有法可依、依法实施的新阶段,进一步强化“三农”领域的立法管理,加强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保障,用法律手段破解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难题,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迫切需要,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夯实涉农法律基础,强化“三农”重点领域立法。立法是法治的关键环节,也是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实施的有效抓手和重要保障。乡村振兴的背后离不开立法的引领和推动。加强乡村振兴立法,完善乡村振兴法律法规体系,有利于解决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推进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前,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多部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涉农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但其涵盖范围主要为农业,且部分规定已滞后于我国农业和农村建设、改革及发展的实际,乡村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备,不能有效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需要。乡村振兴立法应以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全面贯彻实施为契机,呼应“三农”发展的迫切诉求,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在现行“三农”领域法律基础上进行修改、调整、补充和升华,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责任分工、重点任务等一系列部署安排转化为法律规范,健全乡村法律规范体系,并适时启动立法后的评估工作,对各项法律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全面推动立法工作提标、提速、提质、提效,用立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为推动乡村振兴目标如期实现提供坚实法制保障,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相关制度配套,促进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有了良法要善治,法治是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坚持立良法与行善治并举,是乡村振兴立法的应有之义,也是助推各项举措高效落实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对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创新等领域的配套制度规定不足,难以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农业农村部要结合乡村振兴促进法及乡村发展实际,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要求等转化为可操作、能考核、能落地的制度措施,同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各司其职、共建共管的配套制度支撑保障系统,为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提供充分的制度渠道,确保战略实施顺畅。如健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构建农业补贴政策体系、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设立相关专项资金基金、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等。其次,农业农村部应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红头文件”规范化,防止无法律依据增加部门权力、减损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违法设立行政许可事项、违反公平竞争或法律程序要求等问题,从源头杜绝违法文件出台,守住依法合规底线。此外,为了确保法律实施,要以有力的监督保驾护航,推动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各级政府应当推动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为农业重点领域构建完备制度保障。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水平。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目前基层执法队伍普遍存在人员力量不足、执法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够,基层组织依法行政能力不强等问题,乡村法治土壤不够成熟,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迫在眉睫。因此,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直接影响乡村振兴的推进实效。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要立足当前,从加强专业培训和规范执法程序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基层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如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练兵,通过技能比武、交叉执法,线上线下培训、模拟办案、业务知识测试、知识竞赛、案卷互评互学、队列训练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实现学法用法的长期性和常态化,切实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意识和纪律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树立依法办事、秉公执法的工作作风,促进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练就执法尖兵,为全面依法行政提供坚强保证。其次,加强基层法治人才保障措施,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专业化、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选配与执法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人员从事执法工作,为基层执法队伍充实想做事、能做事、敢做事的实干家,不断地补充新鲜血液。地方政府还可按照中央和国家部署,积极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群众中培养“法律明白人”、培养服务群众的“法律明白人”,聚焦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升法治素养,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最后,定期实行法制业务能力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内部晋升、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并对不能胜任一线执法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始终保持执法队伍的专业性与严谨性,建成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执法队伍,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执法铁军。

扩大农村普法宣传,增强村民法治思维意识。农村的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与保障。我国农村目前仍然存在着农村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农民法制意识薄弱等现实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了农村的发展,也影响了乡村振兴的推进步伐。农业农村部要积极打造高素质普法队伍,深化乡村普法宣传,做好法律的宣传实施、辅导解读工作,指导和帮助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各类主体准确理解把握法律相关规定。加大乡村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形式,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乡村的普法宣传,推进全民普法,切实增强村民法治观念,让村民自觉树立法律信仰,遵法守法、懂法用法。如以“法治大篷车”“普法小喇叭”等形式赴乡村开展法治思想宣传,通过蕴含法治元素的快板、说唱、小品等接地气,润人心的普法活动科普法律内容,同时辅以普法直播间、法治民俗作品展示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建立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打造法治广场、法治文化墙、廉政小道、法治长廊、法治公园等普法阵地,设立法律图书角、法治课堂和法律咨询服务,让农民群众在观赏游玩的同时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在沉浸式交流中学法用法。此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不断夯实农村文化阵地,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文明意识、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综合性、全面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接续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化,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推动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要素加快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能够长效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基立柱,为缓解相对贫困问题、夯实已有脱贫成果提供强力法制保证,保障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

作者/周磊(花垣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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