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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露营大休闲 小政策大战略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作者:曾博伟 牛冠丽 编辑:石凌炜 2022-11-29 1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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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露营产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旅游休闲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旅游休闲经济新的增长点。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后,露营更是成为民众本地游、周边游的主流选择和旅游休闲产业的一大亮点,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百度指数的数据显示,2022年百度用户对露营主题的关注度比2021年增长了122%。过去小众的露营迅速风靡起来,成为当之无愧的大众旅游休闲“顶流”。

小露营,大休闲,对应的是休闲大生活。在经济发达国家,露营作为民众主流的户外旅游休闲生活方式由来已久,民众露营旅游休闲频次颇高。据北美最大的露营地连锁机构KOA(Kampgroundsof America)调查,美国有5700万家庭2021年至少有一次露营旅行。在中国,露营过去只是少数户外群体的爱好。而伴随疫情造成的远距离出游困难,现在不少城市居民更加青睐短距离、高频次的休闲生活,这使得露营休闲旅游迅速“飞入寻常百姓家”,为中国民众的休闲大生活注入了新的内容。

小露营,大休闲,拉动的是休闲大市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经济面临很大压力,旅游市场更是受到严重影响。疫情不仅对旅游产业造成了巨大冲击,也对“经济三驾马车”之一的国民消费造成了不利影响。露营旅游休闲的崛起,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民众的旅游休闲诉求,在疫情之下开辟了休闲市场的新空间。

小露营,大休闲,促进的是休闲大产业。露营市场的快速扩张,让一大批相关休闲企业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不少露营企业甚至在疫情之下实现了营收逆势增长。一大批露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成为旅游休闲领域创业创新的生力军;三夫户外、牧高笛、探路者等一批从事露营休闲产业的上市公司更是实现了市值的大幅增长。

面对异军突起的露营旅游休闲产业,推动其从野蛮生长到健康持续发展,既是产业良性发展的需要,也是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为此,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积极主动地跟踪露营旅游休闲产业发展动态,就露营旅游休闲产业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2022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纲要(2022-2030年)》的具体体现,直面露营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提出了诸多含金量高、操作性好、指引性强的政策措施,通过露营旅游休闲的小政策,撬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大战略。大体而言,《意见》值得关注的政策亮点主要有:

一是在制度安排上,强调加快形成露营旅游休闲发展的合力。露营虽然看起来是一个小领域,但是与之相关的部门却很多。如果缺少相关部门的支持,露营旅游休闲就很难真正实现健康有序发展。正因为如此,《意见》在国家层面汇聚了14个部门的行政力量,以实现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环境营造、安全保障等方面同向发力。与此同时,鉴于露营发展归根结底要落实到地方,因此《意见》特别强调“充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除此之外,《意见》还特别重视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的力量,通过搭建行业平台,加强互动交流,共同实现露营旅游休闲高质量发展。

二是在产品供给上,强调通过分类指导促进各类型露营地协调发展。营地除了具有产业属性,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公共服务的事业属性。在发达国家,政府支持公共营地建设是普遍做法。此次《意见》在注重经营性营地建设的同时,特别提出了“公共营地”的概念,明确要求“鼓励各地根据需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公共营地。在符合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利用各类空间建设公共营地”;提出综合运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公共营地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预见,公共营地的进一步发展,将丰富露营旅游休闲体系,为大众提供高中低不同档次的露营选择。此外,《意见》还提出“大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露营地、帐篷露营地、青少年营地等多种营地形态”,这也有利于营地聚焦主题、聚焦客群,科学发展。

三是在服务提升上,强调文化等相关内容注入和标准引领。露营地是旅游休闲体验的重要场景,但是如果没有内容的注入,单一的露营难以吸引民众持久的消费。因此《意见》要求“鼓励和引导营地与文博、演艺、美术等相关机构合作,结合音乐节、艺术节、体育比赛等群众性节事赛事活动,充实服务内容。与户外运动、自然教育、休闲康养等融合,打造优质产品”。标准化是过去旅游行业提升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服务质量的重要经验,同样也是快速整体提高露营旅游休闲服务水平的一大“法宝”,《意见》特别提出完善标准体系,加大对《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旅游行业标准等的宣贯力度。假以时日,露营地领域也会通过服务的分等定级,形成对应不同消费水平的多样化产品。

四是在空间保障上,强调存量与增量结合“双管齐下”保障露营用地。《意见》强调,“各地在编制城市休闲和乡村旅游规划时,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有关要求,科学布局营地建设,保障各类营地供给,合理安排营地空间和配套设施,涉及空间的主要内容统筹纳入详细规划。需要独立占地的公共和经营性营地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协调一致”。这就从空间规划层面为营地落地提供了直接依据。鉴于目前我国土地资源有限,《意见》从集约节约用地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要在存量空间上挖潜,要求“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规划的前提下,探索支持在转型退出的高尔夫球场、乡村民宿等项目基础上发展露营旅游休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环城游憩带、郊野公园、体育公园等,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划出露营休闲功能区,提供露营服务。鼓励城市公园利用空闲地、草坪区或林下空间划定非住宿帐篷区域,供群众休闲活动使用”。《意见》还提出,经营性营地项目的功能区可与农村公益事业合并实施,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营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影响林木生长、不采伐林木、不固化地面、不建设固定设施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建立露营地与土地资源的复合利用机制;支持依法依规以划拨使用等方式保障非经营性公共营地用地等措施。这些土地政策都为新增露营项目落地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是在产业延伸上,强调按照产业链思维,提升全产业链整体效益。露营产业不仅仅是营地帐篷等简单的产业,而是一个带动性强、涉及面宽的大产业。为保障民众持续增长的露营需求,不仅需要旅居车、帐篷、服装、户外运动、生活装备器材等露营硬件提供商,也需要露营产业咨询培训、露营规划设计、露营餐饮、活动组织等软件服务企业。另外,为促进露营旅游消费,还需要有串联起需求和供给的中间机构。因此,《意见》还特别提出,推动旅行社开发露营旅游休闲产品,开展露营俱乐部业务,以及强化互联网平台等渠道在露营分销和服务方面的能力建设。为持续提供我国露营产业的竞争力,针对露营产业行业集中度较低等问题,《意见》还提出“引导露营营地规模化、连锁化经营,孵化优质营地品牌,培育龙头企业”。相信在政策保障和市场机制的推动下,一大批立足于中国本土的优质品牌露营企业将脱颖而出,推动中国露营产业迈上新的台阶。

除此之外,《意见》还在露营旅游休闲市场培育、文明露营、经营管理、安全防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科学的政策措施,这将对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在当前旅游休闲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背景下,这一规范企业投资运营、引导地方有效管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的《意见》,必将开启我国露营旅游休闲发展的新征程,为丰富旅游休闲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单位: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作者:曾博伟 牛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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