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18日讯(记者 何超 实习生 青晓彤 潘峰岩)春节黄金周快到了,你是否计划着一次惬意的境外游?面对未知的异国旅途,您更应该多关注安全问题,选择正规操作的正规产品。
长沙游客张女士(化名)就碰到了这样一件糟心事儿。1月8日-12日,她与朋友参加了湖南环境国际旅行社长沙分公司(下简称“环境国旅”)组织的美娜多5天3晚潜水考证团。在遭遇了无领队服务、地接导游“失踪”等情况后,却尴尬发现旅行社并未与自己签订旅游合同,维权遭遇取证难。
交接不善 旅行社操作太“随意”
1月4日,张女士通过一杨姓导游在环境国旅订购了2人美娜多5天3晚产品,并微信支付了团费。杨某在口头交代注意事项后,便将客人托付给环境国旅工作人员邓某。
本以为即将开始一段美好的旅程,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却让他们大失所望。8日晚,当张女士等人按照约定时间抵达黄花机场后,多方询问才知道,自己跟的团只有2人,无领队服务。“最离谱的是,旅行社工作人员全程没露面,而是把我们的机票和行程单转交给一位别的团队游客带来。当时我们就蒙了。”
“催促过后,我们才被短信告知地陪的联系方式。”张女士说,抵达美娜多国际机场后,地接导游又迟迟联系不上,“被晾”机场半个多小时,这让身在异国他乡的他们又急又慌。
事实上,在报名参团人数达不到规定标准时,为了节约费用,旅行社往往会选择按时发团、不派领队的做法,但一般都会提前跟客人说明。然而,像张女士这样被“转了手”的“落单”游客,却因为旅行社工作人员工作交接不善,而造成了极大不便。
未签合同 旅行社涉嫌违规
“我们不知道旅行要签合同,旅行社也没提起要签。”事后据张女士回忆,直到行程结束,两人从未与旅行社签订过合同,对方也没有向两人提起此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当时不知道没有签。”今天下午,红网记者辗转联系上负责接待张女士等人的环境国旅工作人员邓某。她解释,这不是自己的业务,自己只是帮杨某接待一下;张女士和杨某是朋友关系,因为“相互信任”,所以没有签订旅游合同。
截至目前,就张女士投诉的问题,湖南环境国旅已与其重新取得联系。
提醒
出游前,签订合同防纠纷
2017年12月,呼和浩特市民陈女士报名参加温泉一日游旅行团,但返程后对这次旅行并不满意,安排敷衍了事,吃住标准也没有当时承诺的好,而旅行社方面认为是陈女士理解有误。陈女士去消协投诉,可由于当时双方没有形成书面合同,维权失败。2017年12月,张女士一家于在江山国旅订购了巴厘岛团体游,并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交付了1万元定金,在申请退定金和更换目的地时却遭旅行社一口回绝。
春节旅游旺季到来,如果你正在选择旅游产品,必须要有签订合同的意识,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务必详细阅读合同条款,要在合同中明确游览线路、景点参观时间、就餐标准、是否同意拼团转团等细节,以便权益受到损害时维权有重要证据。同时还应掌握必要的消费知识,在发生损害时不采取极端手段人为扩大损失。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请拨打12301旅游服务热线咨询投诉。
来源:红网
作者:何超 青晓彤 潘峰岩
编辑:晓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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