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低价游”“购物游”鱼龙混杂 这些旅游雷区请别踩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洋子 编辑:戴科 实习生:周婷 2017-04-11 09:09:02
时刻新闻
—分享—

春季出游,要警惕常见旅游乱象,才能享受美好春光。长沙晚报记者 贺文兵 摄

春季出游,要警惕常见旅游乱象,才能享受美好春光。长沙晚报记者 贺文兵 摄

  长沙晚报讯(记者 张洋子)“打着的是一日游的名义,实际上是贩卖产品”“听熟人介绍,没签旅游合同,现在维权好难”……随着长沙天气变暖,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难免在途中遇到各种陷阱。面对逐步进入春季旅游高峰,本报携手长沙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及工商部门,献上春日出游指南。

  警惕以旅游为名销售产品

  本报收到投诉反映,有部分老年游客没有通过正规的旅行社,而是在保健品机构、食品公司甚至买房中介处报名参加旅游。市旅游质监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加此类“旅游”的消费者往往没有签订正规旅游合同,由于不是正规旅行社,无论是工商部门还是市旅游质监所,维权取证十分困难,消费者利益难以保障。

  因此,省工商部门提醒,外出旅行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不要参加无资质的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尤其是网上报名时,首先要确认该网站是否经工商、网监部门登记备案且有备案登记号,是否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信息,是否有旅行社客服和各地市旅游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此外,一定要记得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或网上合同,并索取正规发票和保留转账记录。

  别不合理低价出游买罪受

  春季变暖,一些打着超低价游旗号的旅游团也多起来。一些旅行社为了尽可能多地吸引游客,就压低直观报价,用质次价高的自费旅游项目和购物活动来弥补接待费用不足并获取利润。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市旅游质监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签订合同中应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对合同中不清楚的条款,应及时咨询,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后再签字。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游客可拨打国家旅游局12301投诉电话进行投诉、咨询,同时也可以直接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洋子

编辑:戴科 实习生:周婷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旅游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