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31号
按照《湖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由企业自愿申请,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直管县试点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州旅游局推荐,省名牌产品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市场测评,省名牌产品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经媒体公示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定了我省184家企业生产的185个产品以及4家旅游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为2016年湖南名牌产品,授予“湖南名牌产品”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现予公告。另,经与省旅游局商议,将旅游服务分别列入湖南名牌评价目录三年滚动计划,2016年为旅行社,2017年为旅游饭店,2018年为旅游景区,故2013年已评的8家旅游饭店有效期截止2017年12月,已评的3家旅游景区有效期截止2018年12月。
获得“湖南名牌产品”的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在产品和包装上使用湖南名牌标志。2013年评定的湖南名牌产品,今年复评未通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湖南名牌产品”标志,违者将按有关规定查处。
希望荣获“湖南名牌产品”的企业,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发挥品牌效应,提高核心竞争力,为我省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2月12日
附:
2016年湖南名牌产品公告名单(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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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编辑:摇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