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脱离旅行社单干,是为了顺应目前旅游市场散客化和信息化两大趋势。”长沙市某旅行社负责人表示。记者看到,国家旅游局同日还印发了《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实施方案》、《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显示,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将分为线上、线下两种类型。其中,江浙沪以及广东省将开展线上试点工作,吉林长白山、湖南长沙和张家界、广西桂林、海南三亚、四川成都则同时开展线上和线下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的自由执业的导游不得从事讲解、向导以外的其他业务。
国家旅游局还为导游自由执业划定了门槛,即在试点地区注册的初级及以上导游证,且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的导游。参与自由执业的导游还应具有导游自由执业责任险,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50万元。未来无论提供导游自由执业的机构属性如何,都需与国家旅游局的“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进行对接,进而开展导游身份认证,实时传送导游执业信息和游客评价信息。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导游,国家旅游局将取消其参与试点工作的资格,并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吴颖姝
编辑:晓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