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记者会接到不少关于游客投诉旅行社服务不周的,比如强制消费啦,服务态度不好啦,等等。可这次,记者接到的线索,却是旅行社投诉“游客”的。这是咋回事儿?
【投诉】
准备工作已完成,钱没到账
3月28日,河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部门经理王嘉拨打陪办记者电话,请求陪办。王嘉说,今年大年初九,他们旅行社的出境游专线接待了一位顾客。这位顾客打算给他的员工和家属报个泰新马团队出境游。
王嘉介绍,这位顾客是一个名叫“清华大学河南校友会企业家同学会”的机构负责人,姓赵,也算是中青旅的熟客。按照旅行社的规定,每位报团的游客须在出行前付清全部款项,可这位赵姓顾客和旅行社负责人有过交情,所以旅行社放宽了他的付款时间。
“酒店、行程、机票等所有东西都弄好了,但直到出发前,我们却没有收到一分钱。”王嘉称,先期的钱都是他们垫付的,而一个多月过去了,对方都没打款付钱。
【损失】
各种费用加起来有十几万元
赵姓顾客预订的是泰新马10日游,共报名22人,日期为3月27日。王嘉称,双方就支付款项一事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对方一直声称公司的资金紧张,可以先给2.5万元钱,剩下的在30日之内付清。
得到这样的承诺后,旅行社开始着手各项准备工作,订机票和酒店等,并自己垫付此类费用。“机票总共下来是7万多元,22个人的签证加上一个领队的费用也得五六千元,取消预订酒店得收取房损费,泰新马三个地方下来也得三四万元,算下来损失真的不少。”中青旅一名领队大致计算了一下说。
该领队介绍,当时游客都已经到了新郑机场,但对方依然拒绝付钱,“把游客和旅行社都扔那儿了。”该单位的员工、家属不断和负责人沟通无果,钱不到账,旅行社也不敢再走。
【陪办】
违反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28日上午,陪办记者和王嘉一起来到英协路和商城路附近的这家“清华大学河南校友会企业家同学会”。
但办公室屋门紧锁,敲门里面也无人应答。王嘉拨打了对方的电话,刚接通就被挂断。随后,记者也拨打了该赵姓顾客的电话,依然无法接通。几经辗转,终于联系到了对方。
对于不付款的原因,对方称以前和中青旅合作过,但这次出游加了购物这一项,并且中青旅要求每人带够5000元钱,他认为“有猫腻”,所以拒绝付款。
王嘉对此的回应是,每次带团都会有购物一项,但绝不强制,要求带的5000元钱是泰方的明文规定,为了签证和入境的需要。并且他强调,双方已经签有合同,对所有事项都达成了共识,现在对方无视合同拒不付款的行为无理无据。
赵姓顾客态度也很明确,“你认为我违反合同了,可以走法律途径。”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认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周坤锋)
来源:大河网
作者:周坤锋
编辑:晓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