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南京的朱先生和四川的肖先生,在青岛“善德烧烤”用餐时,各自点了一份虾。点餐时菜单上标价38元,结账时店老板却按每只虾38元的价格收费,经过协商,最后两人分别给了烧烤店老板2000元和800元的餐费后离开。
事件发生后,青岛市北区物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等部门,对涉事烧烤店下达了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同时,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针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旅游业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等,即日起,青岛市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等联合在全市范围开展拉网式市场秩序大检查、大整顿。
来源:成都晚报
编辑:晓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