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3日讯(记者 徐荣 通讯员 贺凌云)元旦期间,外地游客夏先生在韶山旅游时受“黑车”司机误导,购买某馆门票作为“景区通票”使用。他发现被骗后,拨打电话投诉。当地有关部门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后,先行赔偿夏先生消费款及车费138元,并将“黑车”载客等问题线索提供交通等部门处理。夏先生高兴地为韶山点赞:不愧是伟人故里,服务非常到位!
2017年来,韶山市围绕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目标,坚持以游客满意为中心,推出“七日无理由退货”与“先行赔付”制度,免除旅游消费后顾之忧。该制度实施以来,共实行先行赔付23起、无理由退货52起,受到很多游客称赞。
为把制度落到实处,韶山设立20万元先行赔付基金。同时,开通两条投诉热线、设置3个先行赔付现场受理点。接到游客投诉,执法人员可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做到快处快退(赔)。
此外,韶山还推行“消费预警”机制,定期发布旅游市场“红黑榜”,提醒游客多加防范。并推行“重点巡访”制,对有“前科”的市场主体进行重点监管;推行“筛查分析”制,对投诉易发点、多发点进行跟踪摸底,总结旅游市场各类规律性、普遍性问题,做到“处理一起,规范一片”。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徐荣 贺凌云
编辑:晓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