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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故居经营权纠纷开庭 双峰县政府:解除合同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凌如 编辑:晓柒 2017-11-30 0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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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故居。围绕此处的经营权之争,对于如何科学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提供了某些可供借鉴的地方。资料图片

  备受关注的曾国藩故居经营权纠纷案,近日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暂未宣判。

  坐落于娄底市双峰县荷叶镇的曾国藩故居始建于清同治四年,被誉为中国“乡间侯府”的曾国藩故居富厚堂是娄底市第一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1年,双峰县政府与湖南华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剑公司)签订合同,将曾国藩故居的经营权交给该公司。6年后,围绕曾国藩故居景区经营权的争夺战打响。双峰县政府认为华剑公司经营方式不利于曾国藩故居的保护和发展,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申请先予执行收回故居经营权。

  11月29日,记者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近日已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但尚未宣判。

  2011年9月3日,双峰县政府与华剑公司签订合同,让其经营曾国藩故居,并负责曾国藩故居以及周边天子坪、九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景区在内的旅游开发,期限为50年。合同规定,华剑公司需在6年内累计投资4亿元用于景区建设,门票收入按一定比例上交。

  由于认为华剑公司严重违约,双峰县政府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最早受理该案的法院,并非娄底市中院。根据双峰县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双峰县政府向该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华剑公司签订的合同。今年3月27日,华剑公司向双峰县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中双方讼争标的超过3000万元,且属于在娄底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请求将该案移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双峰县法院审查后,于今年4月12日裁定该案移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今年4月,双峰县人民政府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申请先予执行收回故居经营权。

  原告

  指认承包公司严重违约

  本报之前曾报道,今年8月8日,在曾国藩故居管理所内召开了一场“申请先予执行收回曾国藩故居经营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座谈会。曾国藩研究会办公室主任刘建海称,华剑公司接手后,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在五年多的经营管理中,分期投资不到位,据预估,华剑公司五年累计投资只有4000万左右,其中包括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征地拆迁费用约500万元。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华剑公司基本没有实质性投入,不仅对故居维护不到位,还拖欠门票收入分成款。

  曾国藩故居管理处的一份书面说明材料显示,在近六年的经营管理中,华剑公司存在严重违约,主要包括:按合同约定分期投资不到位;拖欠门票收入分成款,并将门票收入挪用,涉嫌违法;文物保护不力,疏于防范白蚁危害;并认定“华剑公司已经明显不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

  在法庭上,华剑方辩称,之所以没有在曾国藩故居继续投入开发资金,是因为双峰县政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在景区向其供地。但双峰县政府的代理律师则提出,华剑方面连之前的土地都没有缴足出让金,且开发项目完全陷入烂尾楼状态,政府怎么可能再向其供地?

  11月29日,记者联系了双峰县人民政府,一名工作人员称该案应由法制办负责。法制办一名谢姓主任告诉记者,该案开庭时,法制办没有派工作人员出庭。双峰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尚不清楚该案的情况,双峰县人民政府没有提供相关的情况说明。

  被告

  如果败诉一定上诉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娄底市曾国藩故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执行经理陈光富。该公司是华剑公司的下属公司。陈光富称,截至目前,公司在景区的总投入达到1.23亿元,主要用于规划设计、建设游客服务中心、景观桥等设施,以及当地居民拆迁安置等方面。陈光富认为,造成公司投资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在于土地未及时过户,这导致已建的游客服务中心、牌楼、景观桥无法投入使用。

  至于门票问题,陈光富表示,加上公司此前垫付的房屋拆迁款555万元,公司实际上缴近850万元,远高于应付门票分成款。此外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在未取得土地的情况下可以暂缓缴纳相关费用。

  “这个案子如果我们败诉了,肯定会继续上诉。”陈光富说。

  本报记者周凌如长沙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凌如

编辑:晓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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