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安徽黄山好汉坡崖壁上发现游客周某用石块刻下的名字。在民警告知其违规、违法后,当天周某即返回黄山景区,并在民警的监督下将刻字擦除。(9月3日 澎湃新闻)
虽然当地民警反应迅速、高效处理,但损坏景观的行为已然发生。名字可以抹掉,对景观的伤害却难以抹去。
近年来,低素质旅游现象频发,屡治屡犯,景区管理苦其久矣。然而,这并非法律约束的缺位所导致,《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类行为早有规定——“以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既已有法律明确规定,为何还不断有人触碰红线?违法成本低,使部分游客缺失了对景观的尊敬,也缺失了对法律的敬畏。法律不足以震慑此类游客,因此低素质旅游现象才会屡禁不止。所以,要加大处罚力度,用严密的法律法规,框住肆意生长的不文明旅游;提高执法强度,构建恢恢天网,不给“到此一游”者任何可乘之机。同时,应细化违法行为及其对应的惩罚措施,以免出现低素质行为的漏网之鱼。
当然,如若游客心中缺乏自律意识、公德意识,对景观毫无尊敬和保护之心,即便铁律在前,也无法将低素质旅游现象彻底遏制。“到此一游”,留下的不是大名,而是耻辱;石头刻下的不是景观上的沟壑,而是素质的低谷。经济腾飞使国人富裕起来,旅游业发展随之风生水起,但若只是钱袋鼓鼓,胸中无物,难保当前旅游业不是虚假繁荣。景点建设跟上了,景区服务跟上了,游人素质却在原地踏步,这不仅是在给旅游业的发展拖后腿,也是在给全民素质建设拖后腿。因此,针对此类游客的素质教育势在必行。
或许,景区管理还需更加灵活。游客既想留名,何不设置专门的“留名墙”,既能有效避免景区乱涂乱画,又能满足游客抒发情感、纪念旅程的欲望,还能提升游客旅游体验。有些景区设置游客打卡点,或售卖心愿牌,可悬挂于景区特定位置,为游客留念提供了合情合理合法的平台,这不失为一种旅游景区的灵活管理,既坚守景观保护的原则,又不失人性化。
仅仅抹去一个姓名,无法将低素质旅游彻底禁绝。若想真正消除低素质旅游现象,还需进行社会治理的长期探索和实践。
文/任姿颖(重庆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任姿颖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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