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9日讯(记者 孟姣燕)省统计局近日公布:根据《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和《湖南省旅游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案》,经核算,2018年湖南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2230.75亿元,占GDP的比重为6.12%,比上年提高0.23个百分点。
在全口径增加值中,2018年全省旅游业(不含相关产业)增加值1984.11亿元,占全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88.94%;旅游相关产业增加值246.63亿元,占11.06%。按行业分,旅游出行增加值593.53亿元,占26.61%;旅游住宿增加值209.38亿元,占9.39%;旅游餐饮增加值396.76亿元,占17.79%;旅游游览增加值178.52亿元,占8.00%;旅游购物增加值297.03亿元,占13.32%;旅游娱乐增加值167.66亿元,占7.52%。
从总量看,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郴州市8市州的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均破百亿元,共实现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1702.83亿元,占全省总量的76.33%。总量排前三位的市州是长沙市、张家界市、岳阳市,分别为592.25亿元、187.57亿元、184.24亿元;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排前三位的市州是张家界市、湘西州、湘潭市,分别占32.40%、16.01%、5.93%;占比提升幅度排前三位的市州是湘潭市、湘西自治州、娄底市,分别比上年提高0.65、0.56、0.53个百分点。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孟姣燕
编辑:石凌炜